殺害馬國女大生 凶手求處死刑
梁育誌性侵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殺害棄屍,橋頭地檢署求處死刑。(取自臉書)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凶嫌梁育誌性侵劫財殺害,檢方查出,梁犯案前自學把繩索打成「上吊結」,埋伏於台南市長大路台鐵沙崙線高架橋下,用繩索勒頸被害人拖進路邊草叢,劫財遇反抗後就地性侵,再拖上車載走,最後棄屍。橋頭地檢署認定梁男犯強制性交、強盜、殺人罪,無教化可能,具體求處死刑,橋頭地院接押庭裁定梁嫌續押。
繩索勒頸 草叢就地性侵
橋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柏敦表示,梁男經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靜態因素評估表評分為中高危險程度,考量其人格特質、壓力因應技巧薄弱、性侵害再犯可能性後,調整至高風險,足認被告無矯正及改過遷善之可能;此外,偵查時梁男未曾主動對被害人及其家屬表示歉意、或有悔改之意,反而不斷詢問自己會判刑多重、是否會被引渡到馬國等,都是有關自己權益的事,顯見被告毫無悲憫同理心。
檢方調查,梁男今年九月就在案發地附近意圖性侵落單女,一名被害人幸運逃脫;梁事後為免隨機挑選的女子又逃走,先自學打「上吊結」,該結法會因重力壓迫收緊。
拖上車 女大生還有呼吸
十月二十八日晚間八點五十分,梁又到沙崙線高架橋下埋伏,見女大生獨行,用繩索圈頸拖進草叢;梁先翻找被害人身上財物,女大生驚哭求饒「有話好好說,不要這樣」,梁怕她呼救,雙手悶她口鼻,女大生以最後之力咬梁右手中指,梁大怒毆打頭臉至女大生奄奄一息後性侵。
隨後搜刮女大生財物,晚間十點將女大生搬至轎車後座,當時確認女大生還有呼吸;接著清理現場,將女大生掉落的一隻鞋踢入水溝,駕車離開,在公路和國道上繞行,期間頻頻回頭撫摸被害人,直到發現已無呼吸心跳,身體僵硬。
未表示歉意 毫無悲憫心
梁男用被害人的icash卡買菸、涼麵,拿她手機抵充加油費八百元,隔天下午三點將車開到高雄市阿蓮區大崗山棄屍,犯案時程長達十八小時。
被害人家屬回馬國後,表示將透過律師請求我政府國賠,希望台灣司法判凶手死刑,否則爭取引渡,此案已成為國際矚目的涉外案件。我國和馬國未簽署引渡協定,依引渡法「國民不引渡」原則,梁男會在國內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