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永久託耕」百大青農︰廟方新約藏還地玄機
陳正杰表示,他以輔助人身分幫年邁的奶奶耕作土地,努力繼承該農地,因認為新契約條件不利耕種者,因此拒簽,結果就被告。 (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石鵝湖周邊農民將土地所有權登記給當地福德寺的土地公,多年來以農穫或少許租金貼補廟務開支,兩年前福德寺管理人更換,與農民重簽耕種契約,但耕種人陳正杰發現契約變更而拒簽,廟方提告要求返還土地。
去年獲選全國百大青農的陳正杰表示,祖先百年前就在此地種植水稻,10多年前他父親改重金蜜芒果,3年前他返鄉從農,沒想到廟方在新契約增加項目,內容為「甲方(土地所有權人)要使用農地,需提早6個月告知,乙方(承租人)應無條件歸還」,此已明顯與「永久託耕」協議不同,拒絕簽約。
廟方︰管理人更換才重簽
針對此事,肇霖宮福德寺表示,該地段因登記人為「福德爺」,多年前就被主管機關糾正,後來肇霖宮與福德寺管理人已改為同一人,才請承租者重新簽約,但內容並非對方所言,有強佔土地之嫌。此外,當地多數承租戶都已簽約,只有陳家不願意,才會提告,一審敗訴後,將開會討論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