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鳥經驗談:落單是大忌
七彩湖。(民眾提供)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針對南投縣丹大林道發生女登山客因走太慢,一度失聯事件,曾登上聖母峰的女登山家江秀真表示,登山隊若是人數少,隊員應一起走,若人數多,應有專業領隊,或具豐富登山經驗者負責前導及墊後壓隊,甚至前、中、後都要有壓隊人員,並以無線電保持連繫,尤其隊員如廁時,一定要有人陪同等候,絕不能讓隊員落單,甚至丟下隊員先走。
江秀真指出,國內山域解禁後,山難頻傳,主要是許多人未做好準備即一窩蜂登山。沒有登山經驗者或初學者,本身登山前更應做足功課,不要盲目跟著別人登山,特別是在網路揪團的自組登山隊,彼此不熟更要小心。
江秀真說,領隊責任就是要把隊員安全帶上山,且平安帶下山,過去常發生隊員急著上廁所,要其他隊員或領隊先走,結果迷失於山林,因此,領隊絕不能讓隊員落單獨自走在最後面,若因而發生山難,致隊員死亡或受傷,且有收費商業行為,領隊必須負起民、刑事責任。
律師鄭懿瀛表示,若領隊有收費卻讓隊員落單,導致隊員發生山難事故,將觸犯刑法294條有義務者遺棄罪,義務的來源是契約,也同時構成民法184條第1項侵害生命法益的民事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