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肇事2駕駛、阿羅哈司機恐涉刑責
女兒離奇摔出車外,紀女的媽媽難過表示沒想到發生這種事。 (記者李容萍翻攝)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紀姓女乘客搭阿羅哈客運北上,如廁後開啟安全門、摔出車外遭2輛轎車輾斃。九陽法律事務所律師何祖舜表示,包括阿羅哈司機,邱姓、郭姓女駕駛,甚至是摔出車外的紀女,都有各自可能涉及的罪責或法律責任。
他說,若安全門沒關妥、安全門未定期依規定檢修、或出車前疏失未檢查,未發現門故障,司機都有業務過失致死責任成立的可能;反之,紀女若以破壞性方法開啟,駕駛無任何過失。
何祖舜說,開啟安全門的裝置,是否依公路總局的車檢規定安裝,或監理站規定設有必要安全設施而未設,或設計有疏失,則是阿羅哈公司的責任。
他說,先後輾過的邱姓、郭姓女駕駛可能涉過失致死罪責,若邱女未保持安全車距或超速而輾斃紀女,就會有過失;若法醫鑑定紀女是遭前車輾斃,後方的郭女就無過失致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