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長涉關說閃退劍青︰速審拔官/彭坤業:不跟他們玩了
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資料照)
審查會日前決議不予連任
〔記者錢利忠、陳慰慈/台北報導〕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被控捲入關說案,指示承辦桃園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逃漏稅案的檢察官進行認罪協商,事後被調至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並已申請於本月27日以主任職退休;劍青檢改認為,職期審查會已對彭的主任職審查出「不予連任」的結果,彭不應以主任職退休,要求法務部儘速於26日前召開檢審會,就職期審查會對彭做出「不予連任」結果進行審議,拔掉他主任職務。
對於劍青檢改的質疑,彭坤業昨表示,他已申請退休了,既然都要退休了,就不跟他們玩了,該講的話都已經講過了,沒有什麼好回應。法務部則回應,一切依法定程序進行,從未以任何行政作業程序拖延。
法務部︰依法作業未拖延
彭坤業任桃檢檢察長期間,接獲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轉知陳情,指示檢察官與一名逃漏稅案的張姓被告續行認罪協商,疑涉關說;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檢審會)認定彭坤業確有違失,決議法定最重的行政懲處,予以書面警告,其考績也被打為「未達良好」,即俗稱考績丙等。
劍青檢改表示,彭涉關說疑雲去年3月爆發後,法務部竟於同月27日將他調離現職並轉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維持「崇高殊榮」,迄今一年半更穩若泰山,嚴重打擊基層士氣。
劍青檢改指出,職期審查會早已做出彭「不予連任」的審查結果,7月底即報送法務部,依「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辦法」,審查會審查結果認為「不予連任」者,應由法務部提給檢審會審議調任檢察官,該審議結果無須法務部長的同意或核定。
依檢審會8月14日開會內容,還未收到審查會對彭的「不予連任」審查結果,如今彭已報請退休,法務部是否刻意藉行政作業程序拖延抑或人為疏失?
法務部官員表示,當初調整彭職務時,事件原委尚未明確,因此先將他從檢察長平行調整為非首長職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純粹是方便後續調查;而首次審查會決議讓彭「維持」主任檢察官職務,部長批「再酌」後,審查會隨即召開第二次會議,決議拔掉彭的主任職,審查會的審議結果,「依程序須送請部長同意或核定」, 無須再經部長的認定顯有誤解。
至於公務員辦理退休是向其所屬機關提出,再由該機關向銓敘部函報,並非需向法務部報核,有關是否退休與職務是否調整,均屬不同機關的各自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