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人脫衣搜身》法界︰5人「同意搜索」警未違法

新人遭脫衣受檢示意圖

新人遭脫衣受檢示意圖

2020/08/18 05:3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警方追查一件婚禮失金案,要求進出新娘休息室新郎、新娘等5人脫衣受檢,雖然警方強調得到當事人同意,仍引發是否違法搜索的爭議,律師界認為該5人已經「同意搜索」,由警方帶往隱密房間檢查人身及隨身物品並未違法,但搜索手段可思考更妥適、嚴謹的方式,才不會產生誤解。

律師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搜索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但民眾若拒絕搜索,警方可依程序報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才能進行,至於有無必要脫衣褲搜身,需依個案和當時情況評估。

警方如果沒有強迫脫衣,且是出於當事人自願、同意,不至於觸及強制罪責。

另基於刑事訴訟法第122條: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應扣押之物,得搜索之,警方應無執法過當問題。

資深刑警則認為,若將12萬現金藏身,衣褲必會鼓鼓的,並非只是一張支票,員警只需採「拍搜」動作,不一定要大費周章要求脫掉外衣、長褲,甚至只剩內衣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