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斷前夫命根子沖走 判賠百萬元
新竹縣陳姓男子命根子被黎姓前妻剪掉沖進馬桶救不回來,法官認為黎女阻斷陳男送醫重建機會,判決賠償一百萬元。(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命根子被人剪掉沖進馬桶救不回來,加害人應賠陰莖消失的男子多少錢?新竹地院法官判決認證的價碼是一百萬元!
頻遭暴力相向 決心報復
新竹縣陳姓男子疑在外拈花惹草,又經常對妻子黎女暴力相向,竟在行房時打斷妻子肋骨,黎女決心復仇,離婚第二天故意邀陳男「做最後一次」,趁激情時一刀剪掉命根子,丟進馬桶沖掉,還拿廁所鹽酸潑灑衝進廁所想撈回命根子的陳男,讓陳救不回斷根。無法人道的陳男憤而求償一千萬元,法官認為黎女阻斷陳男送醫重建機會,判決賠償一百萬元。
趁行房斷根 丟馬桶沖掉
陳男與黎女於去年七月二十二日離婚,隔天下午黎女到陳男住處找陳床戰,在陳男行房時趁隙拿起剪刀當場「咔擦」一聲剪下陰莖,抓起斷根跑進廁所沖入馬桶,再拿起廁所內的鹽酸潑陳,阻止陳男搶救命根子。陳男絕望地打電話報警,送醫後因陰莖截斷、尿道損傷等,難以重建及功能嚴重損害,顏面也遭灼傷。
刑事部分,黎女已被高等法院依重傷害罪判刑八年,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民事方面,陳男主張自己受到重傷害再也不能人道,免疫系統及內分泌也因此失調,身體常因天氣變化起疹子,精神及生理上均受極大痛苦,求償精神慰撫金等合計一千萬元。
斷送重建機會 法官判賠
黎女出庭稱,陳和女性交往,常和她起爭執,夫妻行房時暴力相向,粗暴打斷她第六根肋骨,離婚後兩人發生性行為時仍暴力打罵她,這才起意剪掉對方陰莖。
法官認為黎女未思理性溝通,反以暴力方式解決,還阻斷對方撿回生殖器重建的機會,依此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