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進會憂心:陪審制恐距民眾期待更遠
屏東地院舉辦人民參審制模擬法庭。(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部分民間團體近日強勢主張司法應該參審制與陪審制兩制並行,曾任廿多年檢察官的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若是施行部分民團規劃的陪審制版本,可能會讓判決結果與現行民眾期待距離更遙遠。
一陪審員不同意 訴訟需重來不斷重複
何俊英指出,在陪審制的制度設計下,當陪審員無法達成共識時,審判長裁定解任全體陪審員,檢察官須在卅天內重新聲請選任陪審員,所有程序重新進行一次,且沒有次數限制。
也就是說,只要有一個陪審員不同意,訴訟程序全部打掉重來,造成審理過程一再重複、曠日廢時,無法實現正義。
陪審員壓力大 恐遭多方掌控干擾判決
何俊英也質疑,陪審制的陪審員能了解並接受自己必須背負比參審制國民法官更重的責任嗎?我國幅員不大,有心者若想要掌握陪審員行動、家人朋友的關係,進而干擾或影響判決心證,並非難事,警力也不可能做到保護每個陪審員和親友的安全,且每個陪審員都能承受當事人、媒體、公眾對自己或親友帶來的壓力嗎?不無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