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18歲結婚不需父母同意/心情複雜...家長怕收爛攤子
18歲結婚不需父母同意,家長意見兩極。(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對於民法擬放寬結婚條件,從事司法工作的王姓家長表示,不少年輕人的挫折忍受度低,容易衝動決定,雖接觸大量資訊,但普遍多受重重保護,學校也少訓練獨立自主,具完全獨立判斷能力的十八歲年輕人非普遍,經父母同意較妥適。
也是家長的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信務表示,台灣的父母親希望孩子專心完成大學學業,修法對父母恐產生很大衝擊,高國中學校恐要處理更多學生情感問題,教育體系需及早因應,培育相關師資。
張姓高中生家長則指出,十八歲如不需父母同意就衝動結婚,有可能變成父母收爛攤子,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參考父母意見仍有必要」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各界對憲法下修十八歲公民權有很大期待,滿十八歲已是法定成年人,結婚不需同意,但參考父母意見仍有必要。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則表示,既賦予十八歲成年人的權利義務,當然十八歲有結婚自主權;台灣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表示,支持修憲推動十八歲公民權,也支持放寬結婚要件,但要做好教育溝通工作,以免帶來更多親子衝突。
「修法是性平教育的落實」
家有少女的徐姓家長表示,父母給孩子的應是祝福、不是擔心,有人到四、五十歲,都無法遇到可以走一輩子的人,孩子在十八歲如能遇到對的人,父母應該開心。有兩個女兒的周姓家長表示,現代社會的家庭型態複雜,法律不須太嚴格限制。
高中生家長、台東女中老師周威同表示,修法是性平教育的落實和社會通見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