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誘奪產、刀虐毒友 蛇蠍女棄屍有罪 殺人無罪
竺女被依遺棄屍體罪判刑2年。(資料照)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檢警偵辦毒品案時意外發現失蹤男子吳聰和已遭毆打致死棄屍,逮捕男子丁銘仁後挖出吳男遺體,另逮捕涉殺人及教唆埋屍的女子竺宇,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嫌起訴竺女、丁男。桃園地院審理後大逆轉,法官以吳男遺體已泥化、難見外傷、死因難以確認,且竺女否認殺人、無直接殺人證據等理由,昨宣判竺女殺人部分無罪,另依遺棄屍體罪判決竺女2年、丁男1年有期徒刑。
遺體泥化 死因難辨
檢方起訴指出,全案發生在2016年10月,死亡時48歲的吳男,與同有毒癮的47歲竺女、54歲丁男廝混吸毒,並借住竺女位於桃園區中正路的住處。竺女獲悉吳男擁有金錢及房產,常穿得很少「色誘」吳男,一點一滴將其錢財挖空,吳男名下祖厝更過戶給竺女;此後竺女動輒撂人虐打吳男,甚至要他罰站唱兒歌、伏地挺身唱兒歌等;後因吳男罹癌末期,身體虛弱,雙方有金錢糾紛,加上遭竺女凌虐,以西瓜刀割、水果叉刺致死,之後交付3千元請丁男協助棄屍。
丁男為此租車搬運吳男遺體,並由不知情的2名友人協助運至復興山區,自己再接續開車到爺亨部落一處產業道路旁挖坑掩埋,事後向竺女回報「東西已丟掉了」。
檢方偵辦另起毒品案,監聽時意外發現失蹤半年的吳男已死亡,指揮桃園警方逮捕丁男。丁男落網招出是竺女將吳男打死、指示他棄屍,檢警並在丁男引路下挖出遺體;竺女落網後否認殺人,檢察官仍偵結將2人分依殺人、遺棄屍體罪嫌起訴。
無證據證明她殺人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吳男屍體已腐化難辨,法醫研究所鑑定是「他為」致死,但竺女自始至終均否認殺人,而丁男雖指述聽聞竺女稱「不小心把吳弄死」,然非直接目擊,證據力薄弱,且無法排除是他人所為,因此對竺女被控殺人部分判處無罪;而丁男受竺女指使遺棄屍體,法官審酌認為竺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且態度惡劣,丁男坦承犯行且有悔悟之意,依遺棄屍體罪判處竺女有期徒刑2年、丁男有期徒刑1年。
吳聰和的遺體被尋獲時已泥化難辨。(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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