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婦人棄毒品肇逃 隔天投案辯不知撞到人
〔記者王捷、王俊忠/台南報導〕有販毒紀錄的男子盧志忠(右圖,資料照)18日凌晨開車,載著友人方姓夫妻檔,於台南市高速闖紅燈,涉嫌撞死騎機車的黃姓婦人,盧男等3人棄車逃逸,過程都被目擊民眾錄下;方姓夫妻檔當天到案,事隔24小時,盧男昨到案,他自稱心裡害怕,才逃離現場,還否認車上毒品是他所有,也不曉得撞到人。警訊後依過失致死、肇逃等罪嫌移送,台南檢方認為盧男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另對盧男採尿化驗,追究他是否毒駕。
與同車兩友都否認藏毒
據了解,37歲盧志忠從事賣菜工作,本月4日被高雄警方查獲毒品,17日帶朋友到台南玩,18日凌晨1時許,開車行經中華西路與民生路口闖紅燈,撞上黃姓女騎士;肇事後,盧男下車逃跑,不顧留在車上的毒品與2名友人,搭計程車逃回高雄。
夫妻檔乘客當天到案辯解盧男對路況不熟,有用手機導航,但遇到警方盤查,擔心車內毒品曝光,才加速逃逸,一路逃到中華西路與民生路口闖紅燈;不過,市警六分局否認追車。
警方詢問如何聯絡盧男,2人不願吐實盧男身分,辯稱只知道他的綽號。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盧男逃亡途中換裝,循線找到盧男,告知不來投案,就要聲請拘票抓人,昨午1點,盧男在律師陪同下到案。
盧男聲稱撞車很害怕,急著找律師討論案情,才會回高雄,並否認撞到人,也否認持毒。由於車禍已發生超過1天,警方認為對盧男酒測已無意義,至於肇逃車上找到約40公克毒品,3人都不承認毒品是他們的,毒品案將另案調查;另針對盧男是否毒駕,警方已對他採尿化驗。
若檢驗證實盧男有毒品反應,他不僅要面對過失致死、肇事逃逸,還會有毒駕的公共危險罪責。刑法規定,服用毒品或酒精不能安全駕駛,又造成他人死亡,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