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甄試考生作弊 逆轉無罪 中鋼︰挑戰公權力
參加中國鋼鐵公司新進人員甄試作弊,2人逆轉無罪。(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洪臣宏/高雄報導〕黃姓男子等人參加中國鋼鐵公司新進人員甄試,被控將手機綑綁藏於衣褲內,利用電子設備作弊,一審依詐欺得利未遂罪,將黃姓、邱姓2人各判55天拘役,上訴後大逆轉,高雄高分院認為,被告就算靠電子舞弊錄取進入中鋼任職,所領的薪俸是因個人工作及付出勞力所取得的酬勞,薪資所得與考試甄選並無直接關係,改判2人無罪定讞;至於被告遭求償各50萬元,一審駁回還在上訴中。
中鋼︰對大多數考生不公平
中鋼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法務人員及金融研訓院等商討研議,以扼制舞弊歪風,並強調,考生勾結電子舞弊集團以影響考試結果,除對大多數考生不公平外,更挑戰社會秩序及公權力底線,敗壞社會良善風氣。
判決書指出,被告黃男、邱男等5人於2017年2月間,參加中鋼委託金融研訓院舉辦的新進人員甄試,5人被控找上舞弊集團,利用電子設備作弊作答,協議以100~130萬元不等酬勞,待錄取便將錢匯交舞弊集團。
5人各花100~130萬 找舞弊集團
黃男等人考試前疑將手機綑綁藏於衣褲內,接聽答案用的無線耳機,被加工僅留存蜂鳴發聲簧片塞入耳中,由集團聘僱槍手同步作答,再撥打電話告知答案,5人當天分別在三信、小港高中應試,第2節「專業科目」考試時,試務人員察覺行徑怪異當場查獲。
5人一審時坦承舞弊,辯稱還有面試,尚不能確定是否錄取,主張不構成詐欺得利未遂罪嫌,一審法官認為筆試成績占了60%,已對錄取有決定性影響,認定已施用詐術,其中3人因和解、宣告緩刑,黃男等2人則判拘役55天。
2名被告上訴,辯稱原本就在中鋼子公司工作,工作地點也在中鋼,對中鋼的工作都能完成,並不屬詐欺得利,二審法官認定,薪資所得與考試作弊屬間接關係,薪資所得與勞力付出才是直接關係,不能認定考試作弊就觸犯詐欺得利罪,薪資是勞力付出的工作所得,屬於「職務上所獲利益」,因而大逆轉改判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