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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錢後哭家有老小不會逃/祭溫情牌 張綱維仍押了

北檢昨抗告成功,遠東航空董座張綱維重新被收押禁見。
(記者王藝菘攝)

北檢昨抗告成功,遠東航空董座張綱維重新被收押禁見。 (記者王藝菘攝)

2020/04/03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涉犯不實登載財務報表供民航局查核,又未經核准逕行停業,檢方首度聲押遭台北地院裁定800萬元交保,經抗告成功,台北地院昨天重開羈押庭,逆轉認定張涉罪重大,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收押禁見。張綱維律師劉煌基表示會提抗告。

裁定指出,採信檢察官主張張綱維犯罪嫌疑重大的原因在於,張擔任遠航重整人時,未揭露個人實際財務能力,使外界誤信財務狀況無虞,在遠航資產負債表、財務報表均作出與事實不符的記載,且遠航在資金窘迫情況下,仍花費鉅資30億元購置不動產,以沖銷30億元帳款,又未經民航局核准結束營業,涉犯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得利、商業會計法等罪。

名畫移到親友家

另,張綱維遭限制住居後,未實際居住戶籍地,違背限制住居命令,且張長期經營民用航空公司,國內外人脈、資力甚豐,又突然提領大量現金、將名畫等個人財產搬移到親友住處,確實有隱匿資產、籌款安頓親友等情,加上張自陳目前躲避地下錢莊及黑道追債,有生命危險,故可認定張無法面對債權人鉅額求償,有逃亡之虞。

此外,全案尚有諸多待證事實,如資產負債表記載與事實不符,花30億元購置不動產的原因,以及犯罪所得及其流向,均待檢察官釐清;張綱維是遠航唯一實質股東及負責人,卻對相關會計作帳、不動產交易等,均推諉是財務部或他人行為,有避重就輕情形,加上還有相關人未到案,認定有串證之虞。

北院審酌本案牽涉金額高達10億,待證事實不明確,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張綱維與共犯、證人可輕易透過各式媒介溝通,依此裁定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

張綱維昨在開庭前哽咽稱,沒有違反限制住居規定,自己含冤莫白,且家有老母、孩子也小,不可能逃亡,「我生在台灣,死也會在台灣」,最難過的是清白被污衊。

北檢偵辦張綱維掏空遠航22億元案,從去年12月間至昨,已查扣帳冊文件、扣押遠航帳戶3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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