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頭+冥紙放人家門 檢認不構成恐嚇免訴
2020/03/23 05:3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吳姓人家家門前出現一個保麗龍箱,家中長者好奇打開,赫見一個豬頭及冥紙,飽受驚嚇並報警處理,警方追查江姓男子到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送辦。但苗栗檢方以箱內沒有要某人死亡的言詞,也無槍彈等危險物品,認為豬頭、冥紙只是讓人觸霉頭、沾晦氣,不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江男不起訴處分。
吳家平日僅有老奶奶獨居,她去年8月14日下午4點多返家,見家門前有個保麗龍箱,上頭寫著「吳順龍先生收」,雖然是陌生人,婦人好奇打開,赫見裡頭裝著一個豬頭及冥紙,飽受驚嚇打電話給兒子,兒子趕回家並報警處理。
男稱找不到地址 隨便放
警方查出,住台中的26歲江男把箱子放在吳家門前,江男辯稱,他是受一名不詳大哥委託,請他送保麗龍箱,他找不到地址,隨便把箱子放置路邊,並不清楚箱內裝什麼。
但婦人心生畏懼、提心弔膽,擔心會有不好的事發生,對江男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
檢方調查,吳家人沒與人結怨,箱子上書寫「吳順龍先生收」等字樣,但吳家沒這個人,認為江男的辯詞不算離譜。
檢說觸霉頭 沒危害安全
檢方認為,依民間習俗,冥紙是供往生者在陰間使用的貨幣,有詛咒死亡、輕蔑用意,而豬頭也有詛咒他人健康與事業出狀況之涵義;但箱內僅擺放豬頭與冥紙,沒有如宣稱要某人死亡的言詞,或劃出殺人手勢等肢體動作,也沒寄送槍、彈、刀械等危險物品,目的顯然是要讓告訴人沾染晦氣。
檢方指出,此舉雖會令人心生「觸霉頭」之感,或因而產生心理影響,行事有所忌憚,但此等詛咒、意欲傳染不幸的行為,是否會實現繫諸於鬼神,非人力所能直接或間接支配掌控,客觀上尚不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怖,難認江男已觸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