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鄰太吵 可用手機錄影、分貝器蒐證
震樓神器擾鄰示意圖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遇到不斷製造噪音的歹鄰居,如何合法保障自己不受魔音傳腦荼毒的權利?法界指出,被害者可透過行政面的檢舉噪音要求惡鄰改善,若不改善就可開罰單,也可循司法面主張民事上的精神法益受侵害,請求排除噪音侵害、求償非財產損失。
律師林振煌表示,深夜噪音過大擾人清夢,使人難以入眠,會侵害他人的居住安寧權、甚至影響健康權,當事人可用手機錄影、分貝測量器等工具充分蒐證,提告主張精神法益受損,法院往往傾向支持其請求,近年就有人因常半夜彈鋼琴,以及便利商店凌晨歡迎光臨語音、叮咚開門的聲響過大而擾鄰,當事人提告請求排除侵害而獲判勝訴的案例。
律師陳敬暐指出,可以依噪音管制法向環保局檢舉噪音,可開罰3000元至3萬元;若是大樓,也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向管委會反映,依規約制止,但管委會沒有強制力,若制止不聽,則可報請都市發展局要求改善,若仍不改善則可裁罰3000至1萬5000元;社會秩序維護法也有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但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者,也可裁罰最高6000元。
陳敬暐說,民事上可依保障物權,請求排除、禁止相鄰土地的喧囂、震動、臭味等「氣、響侵入」,也可主張居住安寧權的精神法益受侵害,要求鄰居排除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