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三類型是縱火危險群 要多關懷
真理家族最初的共修道場,就在真理佛堂。(記者吳俊鋒攝)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鄭瑞隆表示,縱火犯分為一般型和病態型,一般型多半是與他人有衝突,無法控制情緒,進而以縱火方式挾怨報復,因為縱火是廉價的報復手段,也容易達成傷人目的;病態型則是喜歡看到火光,沒有針對特定人士,僅享受看到火光的興奮感,較屬於無差別縱火。
鄭瑞隆說,病態型縱火犯多是夜間犯案,因在夜晚能看到熊熊火光,滿足病態型縱火犯的興奮感。一般型縱火犯沒有限定縱火時間,多選擇夜晚是因為低調無人察覺。至於縱火犯是否為反社會人格,則需要精神科專業仔細鑑定。
鄭瑞隆呼籲,身邊若有以下類型的人,需特別注意及關懷,第一是個性衝動,時常做事不顧後果的人;第二是缺乏社會參與,像是長期失業者,或社會邊緣人、與家人情感疏離者;第三種則是缺乏處理情緒能力跟紓壓管道的人,若是身邊有這些人,平時請多給予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