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跨國賣淫案演藝圈掀波 劉喬安緩刑

跨國賣淫案劉喬安緩刑,圖為劉喬安以前在在墾丁登台情形。(資料照)

跨國賣淫案劉喬安緩刑,圖為劉喬安以前在在墾丁登台情形。(資料照)

2019/10/16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劉喬安是在2015年捲入跨國仲介賣淫案,與應召站首腦「戴姊」戴君儀、閨密鐘宜姿均遭檢警約談,當時就傳出有「花名冊」,多名女星及小模被影射,一度在演藝圈掀起波瀾。

全案是由美國在台協會(AIT)向我方檢舉,指有跨國賣淫集團仲介台女出國性交易。檢警2015年10月發動搜索約談,當時傳出有姓氏「Z、S、L、W」等英文字母開頭的4名女星賣淫,後來又爆出「H、G、Y」3女,還有媒體稱有10名模特兒捲入。

檢警當時調查,劉喬安於2015年3月至9月間涉案,並根據花名冊以證人身分展開約談,子涵為此曾赴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接受訊問。

檢警掌握,該集團長期安排台女出國賣淫,地點包括美、英、法、日、星、菲、澳洲、中國、港澳等多國和地區。劉喬安等3名被告於法院審理期間認罪,台北地院2016年6月依妨害風化罪判劉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另須支付公庫16萬元罰金;戴君儀判刑2年8月,可易科罰金;鐘宜姿判刑1年2月,可易科罰金及緩刑,須支付公庫40萬元罰金,全案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