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制上路/職業駕駛酒駕 公司面臨3倍懲罰性賠償

    朱汶珽酒駕釀3死。(記者謝武雄攝)

    朱汶珽酒駕釀3死。(記者謝武雄攝)

    2019/08/25 05:30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桃園市蘆竹區發生酒駕重大死傷車禍,根據今年7月1日上路的酒駕新制,該案駕駛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55毫克以上,且肇事致人重傷、死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初犯可開罰8萬5千元,並吊銷駕駛執照,且不得再考領。不過,交通部也指出,相關責任基本上先依刑法處理。

    本案駕駛在運送完貨物,準備回公司還車途中肇事,交通部說明,依照新制,若該駕駛是貨運業者所屬職業駕駛人且在執行職務當中,法院可依受害人請求,視損害程度不同,判業者賠償損害程度最高3倍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不過,若業者證明盡到監督義務,像是出車前做酒測等,法院可判業者不須負賠償責任。

    酒駕新制另有同車共責規定,即酒駕者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同車年滿18歲的乘客都將受罰600元至3000元。由於本案乘客僅16歲,因此不會受同車共責處分。

    交通部另提醒,依新制,若5年內第二次酒駕,將開罰12萬元,第三次起每次罰鍰都依前次罰鍰金額,再增加9萬元做為當次罰鍰金額,且除吊銷駕照外,還沒入車輛。另5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依5月31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