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村長當選無效之訴》婚姻擔保清白有前例 犯意聯絡終審關鍵
本屆新埤村長選舉,由馮招金與鍾貴來兩人競選。(記者邱芷柔翻攝)
〔記者李立法、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縣新埤村女村長馮招金拿婚姻當賭注,為當選無效之訴辯護,贏得首勝,對於一審判決結果,有律師認為檢方上訴的機率非常高,因枕邊人買票,另一半豈會不知,但女村長為增加勝訴機率而採取切割婚姻的作法也不無可能,若上訴二審,檢方如何強化「犯意聯絡」,將是終審判決關鍵。
有律師舉例10年前的花蓮縣長傅崐萁為任命妻子徐榛蔚為副縣長,不惜離婚以規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但最終還是被法院認定是「假離婚」而遭到判刑,政治人物為了政治目的,不乏拿婚姻當籌碼的案例。
律師認為新埤村女村長在一審全身而退,不全然是她拿婚姻當賭注來證明清白,檢方舉證不足難以說服法官形成有罪心證,恐怕才是主因,檢方若想在二審尋求翻盤,應該會在「犯意聯絡」上多加著墨。
屏東縣選委會組長伍文玲表示,該案還可上訴,若檢方提上訴,二審可能維持原判或改判,選委會會根據終審結果進行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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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典》當選無效之訴
民事當選無效之訴為二審終結,依照選罷法規定,當選人若有當選票數不實、賄選或妨害他人競選等情形,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的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30日內,向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若是以當選人資格所提的當選無效之訴則無30日期限之限制,只要在當選人任期屆滿前,都可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記者李立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