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性侵11歲妹,3年2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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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住中部的一名15歲哥哥常趁父母不在家,性侵年僅11歲的妹妹,平均每週1至2次,3年多來總計203次,直到發現妹妹有月經,擔心懷孕才罷手。哥哥成年前性侵妹妹202次部分,台中高分院少年法庭以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4年半確定;成年後又性侵1次,台中地院昨再判刑3年半。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8年多前當時15歲的哥哥,常看網路色情片,竟利用與11歲妹妹單獨在家的機會,把她叫進父親房內,想和妹妹發生關係,妹妹不從,哥哥威脅要把她抽屜的錢拿走,妹妹屈服後遭性侵。
至哥哥滿18歲前,總共性侵妹妹202次。台中高分院審理發現,被告滿18歲後又性侵妹妹1次,此部分因屬成年犯行,另追究刑責,因此發回中檢重新起訴,偵結後移請台中地院另行審理。
判決指出,哥哥已成年後,同樣是趁著父母外出,對妹妹說日後再有性交行為擔心會懷孕,依此表明「這是最後一次」等語,妹妹拒絕,但遭哥哥威脅後仍遭性侵。
法官指出,被害人長期在家裡被哥哥性侵,致女孩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審理期間哥哥雖當庭道歉多次,妹妹堅持不和解,希望哥哥被關,而且這個家已成為她惡夢的開端。被告之前被判4年6月定讞,成年後又被判3年6月,待兩案均定讞後將合併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