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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話題》法官協會憂心︰審案品質納入評鑑 摧毀審判獨立

台灣人權法治關懷協會日前質疑,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可能有侵害法官獨立審判之虞。圖為新北地院模擬法庭。(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台灣人權法治關懷協會日前質疑,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可能有侵害法官獨立審判之虞。圖為新北地院模擬法庭。(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9/06/03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民間司改會提出的法官法修法草案中,增訂有關「事實及法律間之涵攝錯誤,應付評鑑」,引發法官團體反彈,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女法官協會及檢察官協會等十一個團體日前發出聯合聲明,強調此舉係變相影響判決結果,將「摧毀審判獨立的基石」。

變相影響判決 干擾釋法

法官協會曾進一步解釋,法官對於個案法律見解,或就法律構成要件的涵攝判斷,屬於審判核心事項,若恣意對此請求評鑑,將干擾法官對法律解釋適用的空間。

法官協會也質疑,若當事人敗訴確定,或聲請再審被依法律見解或涵攝判斷遭駁回後,即有可能繼續以法律見解或涵攝判斷有歧異為理由,請求評鑑法官或下級審裁判,甚至在下級審裁判或原確定裁判遭上級審或再審裁判撤銷或廢棄後,當事人都可能以此為由請求評鑑。

法官協會認為,當事人如果對於法官採取的法律見解或涵攝不服,應尋求法定救濟程序救濟,甚至可以在窮盡法定救濟程序後,依法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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