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炸彈案/為1200萬 女找男友送炸彈
高雄市鼓山包裹爆炸案,嫌犯戴振宇昨天被警方押回高雄偵訊,路口監視器拍到戴嫌送包裹影像。(記者張忠義攝、記者黃良傑翻攝、資料照)
鍾女稱男友替她出氣
〔記者黃良傑、吳昇儒/綜合報導〕高雄市鼓山區發生電子炸彈包裹炸傷設計公司馮姓老闆案,檢警逮捕一對情侶,42歲鍾姓女子供稱,曾借馮男1200萬元討不回,14日晚間開車載62歲戴姓男友,再由戴男徒步把包裹放在設計公司門口;但她又辯稱,是男友幫她出氣,不知男友攜帶的「蛋塔盒」是爆裂物。鍾女昨遭收押,戴男迄昨晚仍接受偵訊中。
疑借錢周轉 鍾女收押
檢警追查,鍾女在屏東投資餐飲業,與被害人馮男為普通朋友,鍾女雖稱曾借馮男1200萬元周轉金,不過未提出借據或本票;警方不排除鍾女所稱的1200萬元是工程債務糾紛。
檢警追查,涉嫌「送炸彈」給被害人的戴振宇,13日從新北市汐止區住處南下,14日晚上由鍾女開車載他到鼓山區,戴男在距馮男公司約200多公尺處下車,刻意戴上安全帽,走了2條街後,把包裹放在被害人公司門口。15日上午近9點,一名女員工見包裹上收件人是老闆馮男,便將包裹放在老闆桌上,當天中午女會計外出用餐時,馮男隨後進辦公室拆包裹,包裹爆炸,馮男被炸得全身60%二至三度灼傷,送醫搶救後,迄昨仍昏迷未脫險。
被害人昏迷未脫險
據知,該包裹爆裂物有電子裝置,爆炸後包裹碎裂,但仍可看出電線外露。
檢警過濾路口監視器取得送包裹男子影像,查出戴男涉案,昨前往汐止將他逮捕,警方也於15日到屏東縣帶回鍾女。
鍾女表示和戴男是5年網友,目前雙方是男女朋友,戴男南下找她,由她開車載著戴男到被害人公司,她未參與或教唆爆炸案,她以為戴男只是去嚇被害人。
鍾女投資餐飲 戴男曾是台商
已退休的戴男曾在中國經商,辯稱不認識被害人,否認親送包裹到馮男公司及犯下爆炸案;但警方到戴男住處搜索,查扣他穿到爆炸現場的一雙黑白相間鞋子。檢察官認定鍾女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戴男對案情亦避重就輕,正由檢方進一步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