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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破裝老逃票 鐵面列車長被劃傷

55歲男子持悠遊優待卡搭自強號被逮。(示意圖,記者蔡彰盛攝)

55歲男子持悠遊優待卡搭自強號被逮。(示意圖,記者蔡彰盛攝)

2019/04/30 06:00

逃票讓台鐵年損9千萬

〔記者蔡彰盛、陳宜加/綜合報導〕台鐵每年因乘客逃票損失的營業額高達約9千萬元,為遏止乘客逃票,台鐵列車長都會按規定進行查票,自強號汪姓列車長查票時發現未滿65歲的黃男,卻持悠遊優待卡搭車,黃男見狀,竟動粗搶回卡片,致列車長左臂遭黃男的手指劃傷,汪姓列車長憤而控告黃男詐欺、傷害與妨害自由。

55歲男刷悠遊優待卡

55歲黃男不具老人及身心障礙身分,不得使用悠遊優待卡,他為貪圖全票與半票間價差,去年9月持悠遊優待卡從新竹火車站刷卡入站後,搭乘自強號要到中壢,單趟票價原為89元,以此詐得不法利益約44元。

想搶回卡片誤傷列車長

黃男逃票行為被汪姓列車長查票發現,扣押他的悠遊優待卡,當時列車開進湖口火車站時,黃男用力搶回卡片,造成汪姓列車長左前臂擦傷。汪男向鐵路警察局控告黃姓乘客詐欺、傷害與妨害自由,警方將黃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汪姓列車長說「黃男第一次抓傷我,沒有搶回他的優待悠遊卡,第二次用左手奪回我正在查驗的優待悠遊卡」,檢方認為雙方素不相識,應無故意傷害列車長的動機,因此不成立傷害與妨害自由罪。

至於黃男觸犯詐欺得利罪,檢方考量黃男無犯罪前科,犯後坦承犯行,危害輕微,且已完成補票程序,認為以不起訴處分為適當,最終僅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黃姓乘客。

根據台鐵估計,每年因乘客逃票損失的營業額高達約9千萬元,台鐵陸續以加強人力查驗、結合電子票證、開發新票務系統等方式,遏止逃票情形;其中,電子票證已全線開通,進出站均須刷卡,否則將遭鎖卡,已間接減少逃票發生次數。

台鐵:會捍衛員工權益

台鐵運務處副處長陳裕謀呼籲,台灣是法治社會,旅客切勿心存僥倖;若有乘客逃票、甚至造成列車長受傷,台鐵絕對協助員工捍衛權益。根據台鐵規定,逃票遭查獲屬實者,將加收5成票價、甚至不排除交付鐵路警察,以刑法中的詐欺得利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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