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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情敵刺頸 男終身口水流不停

新竹地檢署依重傷害等罪起訴李男。(資料照)

新竹地檢署依重傷害等罪起訴李男。(資料照)

2019/01/03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李姓男子不滿同居女友劈腿,還穿著他送的衣、鞋去找情敵過夜,憤而推她撞牆、搶她手機,接著拿剪刀衝下樓朝鄧姓情敵脖子刺1刀,沒想到刺中對方顏面神經,造成鄧男終身口水流不停無法收涎;新竹地檢署依重傷害等罪起訴李男。

檢警調查,31歲李男與30歲吳女原為同居男女朋友,李不滿吳女劈腿29歲鄧男,去年6月在2人同居處攤牌談判,雙方發生爭執,李見吳女穿著他送的衣服、鞋子,準備外出與鄧男過夜,妒火中燒,除推吳女去撞牆,導致吳女左手肘擦傷,還以身體阻擋吳女離開,且為了不讓吳女與鄧男聯絡,強行取走吳女手機。

吳女為了要拿回手機,憤而拿剪刀剪李男的褲子,過程中剪刀的2片刀鋒連接處脫落,分成兩半,李男持其中1片,衝下樓找鄧男算帳,在街角看到正在車上等候吳女下樓的鄧男。李男用吳女手機打給鄧男,鄧看到吳女來電,以為她即將下樓,走出駕駛座接聽電話,沒想到竟是李男的聲音,李並嗆對方:「我要給你死!」

下頷功能喪失 無法收涎

正當鄧男搞不清怎麼一回事時,李靠近持單片剪刀從鄧男背後往左頸部猛刺1刀,當場造成鄧的左頸穿刺傷。事後醫師診斷出鄧男被刺這1刀後,顏面神經受創致左臉麻痺,左邊口內唾液會一直滲出的後遺症,且顏面神經下頷功能喪失,屬終身無法恢復的重傷害。

李男刺傷鄧男後,把吳女手機丟摔在同居處後方巷子的水溝旁,致該手機毀損不堪使用,以為這樣吳女就無法再與鄧男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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