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夫帶男人回家嘿咻 妻苦守20年崩潰

資料照

資料照

2018/08/29 06:00

有小孩後 幾無性生活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蔣姓女子與林姓丈夫結婚20年,育有1名小孩,去年間,她發現丈夫舉止怪異,在房間放錄音筆,驚覺丈夫愛的竟是男人,還把許姓男子帶回家偷情,她崩潰訴離並向2人提400萬求償,新北地院法官勘驗錄音筆後判定,2人確有通姦情事,侵犯蔣女配偶權,判各賠50萬合計100萬。

老公的男伴 不只1 人

蔣女提訴指,她與丈夫婚後很少交談、幾乎沒性生活,但她仍對婚姻盡心奉獻,照顧丈夫生活起居。不料,去年8月,她卻發現丈夫與「乾爹」有「特殊」曖昧關係,丈夫還另結新歡,與任職公部門的許姓男子交往,多次出遊幽會,甚至共赴中國廈門。

蔣女主張,她因察覺家中有陌生人進出,衣櫃無故遭翻動,因安全考量才在房間內放錄音筆,沒想到事後一聽,驚覺丈夫竟帶許男回家調情、發生親密行為,她大受打擊,精神幾近崩潰,決意結束20年來有名無實的婚姻。

衣櫃被亂翻 錄到偷情

林、許2人則反控,蔣女是以侵害隱私權方法取得錄音檔,不具證據能力,錄音內容也無法證明有發生性行為。

決意離婚 要兩男賠償

法官認為,蔣女在房內放錄音筆確有不當,但通姦地點本來就很隱密,舉證極度不易,同性交往蒐證更是困難,且蔣女沒使用暴力等行為,不法程度尚屬輕微,未過度損害2人隱私權,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老公和男友 各賠50萬

法官勘驗錄音檔案,內有2人喘息聲,還有人說「脫光、舔」,許男甚至稱林男「老公」,並開口要求「打出來」。

法官認為,這些對話絕非一般朋友聊天、活動時會講的話,2人確有通姦,侵犯蔣女配偶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