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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不懂性 7歲童窺6歲裸女免賠

    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記者陳慰慈攝)

    2018/08/05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一名罹患亞斯伯格症的7歲男童跟父母到宜蘭飯店度假,跑進游泳池旁的女性更衣室找媽媽,另一名母親認為6歲女兒當時更衣全身赤裸,男童故意偷窺女兒裸體3分鐘,怒向男童及其父母求償12萬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認為,7歲男童應該不懂「性」 ,且他有輕度智能障礙,女童母也未舉證男童看到女童裸體,判決免賠。

    跑進女更衣室撞見女裸童

    女童母指控,去年9月一家人到煙波大飯店蘇澳四季雙泉館度假,戲水後她與2個女兒到女性更衣室換泳衣,當時男童母進來使用置物櫃,隨後男童也進來,男童母三度要兒子出去遭拒,她發現男童對著大鏡子調整蛙鏡,但她6歲的大女兒剛好全身赤裸面對鏡子,她趕緊抱住女兒,3分鐘後,男童才跟著母親離開;此事已打壞一家人旅遊心情,因此向男童及其父母求償,另對男童提告性騷擾。

    為息事寧人 母要兒下跪道歉

    男童母說,兒子進來找她,她就立刻將置物櫃上鎖離開,事後女童母堅稱兒子偷窺她女兒,她為息事寧人,才主動致歉,又擔心兒子會留下人生污點,因此要兒子下跪道歉。

    男童父母提出兒子的身心障礙證明,主張兒子個性較自閉,只活在自己世界,專注自己感興趣的事,非故意闖進女性更衣室,也無偷窺。

    法官:男童輕度智障 應非故意

    法官認為,男童父母當時雖道歉,但與國人常以道歉息事寧人的文化相符,不能逕行推論男童父母承認兒子偷窺,且男童有輕度智能障礙,認定其不知道什麼是「性」,不可能故意偷窺女童裸體,依此判決女童母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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