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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反彈╱凸槌檢丟偏鄉 應改適才調任

檢察官林俊佑辦私案被起訴,法務部將他強制調動,全國各地檢署都不願收留。
(資料照)

檢察官林俊佑辦私案被起訴,法務部將他強制調動,全國各地檢署都不願收留。 (資料照)

2018/08/02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原欲依「人地不宜、強制調動」慣例,把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調任澎湖地檢署,未料遭到澎湖地方上一片反彈,差點「公親變事主」,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呼籲,法務部應把調動視為因地制宜的權宜之計,而非把偏差檢察官丟到偏鄉視而不見,觀念升級,才符合民眾期待。

何俊英表示,過去較會出狀況的是都會區檢察官,法務部為了讓他們遠離燈紅酒綠生活,硬性調往偏鄉或離島,形同變相懲罰,即「人地不宜、強制調動」。

「時代不同了!」何俊英說,現今公民、平等意識進化,各縣市居民都不願受到制度上的次等對待,法務部應摒棄舊習,改以「適才適所」觀念調動,以免出現懲罰偏鄉民眾的質疑。

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指出,法務部有權職務調動,但也有責任向民眾說明「為何這樣調動最好?」若只把出狀況檢察官調離島,是鴕鳥心態,無助改善。

陳雨凡認為,被強制調動的檢察官並非就是劣者,很可能只是不適應當地文化,法務部在調動前須評估適切性,調動後應有追蹤與教育方案,才能正本清源。

法務部表示,職務調動為權宜之計,情節重大的會送交檢審會或檢評會審議,並非出狀況的檢察官就等同辦案很差,盼民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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