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來了~摩鐵暗助毒犯換房 罰30萬
〔記者黃良傑、洪瑞琴、吳俊鋒/綜合報導〕高雄市刑警大隊前往台南仁德區富士都商務汽車會館,查緝毒品通緝犯陸原綺,摩鐵幹部竟通風報信,瞞騙警方又暗助換房,險些讓嫌犯脫逃,警方依藏匿人犯罪函送法辦,3被告獲緩起訴,遭罰18萬元;台南市府最近再認定摩鐵幹部行為很扯,已「損害國家利益」,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也對摩鐵業者開罰12萬元,共計30萬元。
台南市府觀光旅遊局表示,已於6月7日祭出罰單;摩鐵昨晚表示不願回應。
高市刑大指出,3月間鎖定綽號「番薯」的陸嫌(43歲)和林姓女毒友,跟監到台南富士都商務汽車會館後,持搜索票前往逮人,向劉姓副總(61歲)和其子劉主任(31歲)、郭姓女會計詢問鎖定對象有無入住?3人竟瞞騙稱「人、車都沒有入住」,但陸嫌的車號已登錄在摩鐵電腦系統,警方無功而返。
沒想到,劉姓副總馬上通報住707號房的陸嫌「有高雄警察在查你車牌」,陸和林女要求換房,劉男等人協助2人換住506房。警方研判線索無誤,1小時後重回摩鐵,調閱監視器畫面,不料此時劉副總又偷偷以內線電話,二度通知陸嫌「警察回來」,還主動協助換至508房藏匿,全程均被監視器錄下,成為「藏匿人犯」鐵證。
警方先到707號房逮人撲空,根據監視器畫面追問時,劉副總才承認陸嫌已換住508號房,警方總算逮到2人,搜出1把空氣手槍和4.2公克毒品。劉男3人應訊時,承認幫助通緝犯,堅稱不認識對方,他們只是擔心供出客人資訊會影響摩鐵生意。
檢方將劉姓父子、郭女3人緩起訴,分別裁罰12萬、5萬、1萬元,南市府則認定該摩鐵業之受雇人員有玷辱國家榮譽,或損害國家利益行為,以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對摩鐵林姓業者開罰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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