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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同學性侵 提告「教你學會尊重」

新北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黃男5年徒刑。(資料照)

新北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黃男5年徒刑。(資料照)

2018/05/29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女子小蘭(化名)前年參加同學會時喝醉,遭黃姓男同學「撿屍」到摩鐵2度性侵,小蘭不甘受辱,在LINE群組上狠嗆黃:「師長沒教會你的,我要教你學會尊重這兩字!」隨後提告;黃男矢口否認犯行,卻又回覆「在此慎重的跟妳說聲道歉」,舉止違反常理,新北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黃男5年徒刑。

參加同學會 喝醉被撿屍

判決指出,小蘭前年8月20日參加同學會,開心之下多喝了幾杯,豈料黃男見她酒醉,竟佯稱「順路一起坐」搭上計程車,並趁其他同學下車後,請司機把車開到摩鐵,不顧小蘭抵抗性侵,完事後洗個澡,又撲上床二度性侵。

LINE群組竟指她行為不檢

案發後,結婚不久的小蘭想要提告,卻擔心判決書送到家中會被丈夫發現,只好先向同學哭訴「被欺負」,該名同學不知小蘭是遭性侵,隨即在小學同學的LINE群組上嗆:「我要知道誰是小人,趁人之危!」並當面質問黃男,雙方因而爆發衝突,結果反讓同學間開始流傳小蘭行為不檢。

小蘭不堪受辱,事後寫下「我是開心的貪杯最後醉了、吐了…但我不是傻瓜,耳朵跟身體的記憶是很清楚的」、「同學們勿再臆測,事實就是我被無禮的對待性侵了,黃xx你無需道歉作秀,因為我不會原諒你…」等語自清,並正式對黃提告。

色同學先否認 後道歉

合議庭認為,小蘭指述一致,沒有矛盾瑕疵,且1年後談及此事時,仍有啜泣等情緒反應,足認是親身經歷;至於黃男,雖辯稱當天只是到摩鐵清洗嘔吐物,沒有性侵,但他對於小蘭指控,起初全盤否認,後來卻又回覆「在此慎重的跟妳說聲道歉」,舉止違反常理,反而增加小蘭證詞的可信性,因此判黃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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