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遇性騷╱勞工局︰可申訴自保
2018/05/10 06:0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陳兆年說,勞工如於職場遭到性騷擾,可先尋求公司內部管道反映,如公司未積極處理,或勞工對公司處理結果不滿意,可向勞工局申訴,保障自身勞動權益。以本案而言,公司不能只是要雙方「距離10步遠」就好,還得拿出更積極的處置方式,避免雙方再因工作接觸。
勞工局受理申訴後會展開調查,如認定雇主知悉性騷擾後,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得處10至50萬元罰鍰。
雇主須啟動調查 避免雙方接觸
陳兆年提醒雇主,接獲勞工反映性騷擾後,應做到「立即啟動調查、釐清真相」、「避免雙方當事人單獨相處或接觸,並關懷被害人感受」、「調查屬實,應對行為人適當懲戒」、「對所有員工辦理性騷擾防治宣導或教育訓練」等,保護勞工人身安全,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