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副哨睡覺被送辦 小兵獲不起訴
許姓現役軍人站哨睡覺被送辦,桃園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3歲許姓現役軍人支援陸軍第三地區指揮部運輸兵群擔任駕駛兵,因擔服大門副哨勤務時被查獲睡覺,軍方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的哨兵因睡眠而廢弛職務罪嫌送辦。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該法條的構成要件須有「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許男當時值副哨,另有正哨查驗進出車輛,許雖有睡覺、廢弛職務行為,但難認已達「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程度,昨偵結以不起訴處分。
未導致「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
檢方調查,許員於去年9月12日清晨5點至7點間,擔服營區大門衛哨的副哨勤務,清晨5點12分時被查獲在哨所睡覺,許男也坦承偷睡覺、未善盡職責。
檢方指出,「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衛兵、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職務之人,因睡眠、酒醉或其他相類之情形而廢弛職務,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要件是前段行為須造成後段的「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
檢方表示,從許員站哨的情況及期間大門監視器畫面來看,許男為副哨且確實在哨所睡覺,但當日清晨5點12分有車輛欲離開營區,擔任正哨的詹姓士兵上前查驗,其他時間也未因許員的睡覺而發生任何異常狀況,難認許男的上哨睡覺行為有造成營區大門安全管理漏洞、達到「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程度,因此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