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法官性騷案╱陳志祥上媒體 被送法官評鑑

陳鴻斌性騷案時間表

陳鴻斌性騷案時間表

2018/04/11 06:00

司法院認定逾越規範

〔記者吳政峰、吳昇儒/綜合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擔任法官時性騷擾女助理,原被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上月再審大翻盤,以陳「深具悔意」改判罰薪一年約216萬元,引發社會譁然。承審的職務法庭受命法官陳志祥為了釋疑,親上媒體說明判決理由,反被司法院認定逾越「法官倫理規範」,將他函送法官評鑑委員會。這也是首件因法官上媒體發言,送交評鑑的案例。

原審認為陳鴻斌有八大言行不檢,包括偷吻女助理嘴角、稱絕對不會原諒她接受男性邀約、擋住辦公室大門阻其離去、辦公室內擁抱、購物代付帳、贈相機、邀上山拍照、掩飾自身疏失等,依此判他免職,轉任其他職務。陳聲請再審獲准,合議庭改認定違失僅前三項,後五項不構成,還認為陳「想親吻被拒後中止、只有口頭糾纏」,言行不檢程度輕,具悔意,輕判只罰薪即可;合議庭評議票數為四比一,只有陪席法官、高等法院庭長謝靜慧反對,謝隔天向司法院請辭職務法庭法官。

司法院︰說法多臆測

本案3月8日宣判,依規定當日應把判決書原本交書記官製作正本,合議庭卻遲至3月16日交付,該案職務法庭受命法官陳志祥在正式判決書出爐前,7度上媒體發言解釋判決理由,內容提及本案應為發展婚外情未遂等,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認為他的說法多為自我臆測,超過判決書內容,逾越法官倫理規範,司法院決議將陳函送評鑑。

陳志祥昨未接電話

因當時有其他法官受訪,卻只函送陳志祥,有人質疑是否與陳前年質疑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的合法性有關?呂太郎回應,司法院沒考量這個因素,單純是陳的發言逾越法官倫理規範。陳志祥昨未接電話,不知他對被移送評鑑一事的看法。

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日前上電視、廣播說明判決理由,法官協會曾發聲明要求他停止對外發言。(資料照,記者林嘉東翻攝)

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日前上電視、廣播說明判決理由,法官協會曾發聲明要求他停止對外發言。(資料照,記者林嘉東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