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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教游泳強吻摸臀 「無法克制」博士生判拘

    一名博士生在泳池性騷擾,圖為情境照,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攝)

    一名博士生在泳池性騷擾,圖為情境照,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攝)

    2018/04/04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博士班王姓男學生105年7月在中興大學游泳池內游泳,見大學部一名20歲女學生獨自在學游泳,上前攀談獻殷勤要教她,涉嫌趁機伸出鹹豬手,對女子親吻、擁抱及觸摸臀部,台中地院法官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王男主動告知可教女大生游泳,女子同意後藉著韻律呼吸,拉女子手部在水中一上一下,趁女子不及抗拒抱住身體、緊貼女子身體、親吻右側臉頰及觸摸背部、臀部。女子感覺受侵犯推開,起身離開,打電話向父母及哥哥哭訴,並報警究辦。

    王男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調閱勘驗泳池監視器,發現王男有緊貼女子身體擁抱、親吻臉頰及摸背部、臀部等客觀事實;另傳喚有20年經驗的游泳教練作證,指被告頭部持續前傾向告訴人頭部,距離太近,除非是家人或是親屬、好友,一般教練不會這樣做。

    法官認為被告未能以理性克制己身,假借游泳教學而恣意觸碰告訴人身體隱私部位,欠缺尊重個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造成告訴人心理恐懼及不安全感,審酌其無前科,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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