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纏訟民怨》討公道大不易 工程、醫療糾紛最耗時
據司法院統計,醫療糾紛是民事訴訟一、二審耗時最久的案件類型之一。 (資料照,照片人物與新聞內容無關,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黃欣柏/專題報導
司法院統計,一審耗時最長的民事案件,依序為國際貿易、海商、醫療糾紛及營建工程案件,到了二審,營建工程與醫療糾紛更攀升為前兩名;前者對需要資金周轉的小承包商而言,往往攸關存亡,後者更與普羅大眾息息相關,當事人在面對醫療風險帶來的損害之餘,還得花上大量成本打官司,壓力之大,難為外人所想像。
追討工程款5年 還卡在一審
以新北市水電承包商蕭進鑫為例,多年前他承包上市公司富旺建設旗下在桃園市一處集合式住宅建案,與對方有工程款糾紛,2013年間向對方求償工程款、利息共2220萬元,全案於台中地院審理至今5年,仍無結果。
小包商:法院無法及時主持公道 形同幫兇
蕭男無奈說,因兩造對工程疏失意見相左,法院2015年裁定桃園縣建築師公會前往鑑定,但對方主張房屋已出售,無法自作主張讓鑑定人進入,全案就此「卡住」,「換作是體質較差的公司,這筆錢追5年都拿不到,早就倒了!」蕭進鑫認為,法院若無法及時主持公道,等同成為大公司的幫兇,因此才會衍生不少小包商拉白布條抗議的自力救濟現象,政府應正視此問題。
醫療糾紛拖12年 不得不和解
醫療案件則如台中婦人廖惠麗一案,2006年間廖婦因腸阻塞赴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求診,術後成為植物人,其夫李永信向醫院求償3100萬元,案件經各級法院9次審判,去年最高法院又將全案發回更三審,家屬欲哭無淚,最後雙方不堪長年纏訟之苦,今年初才和解結束這場長達12年的官司。
被一宗官司折磨12年,李的律師曾質疑,一審打到更一審就花10年,都是醫院敗訴,但10年心血卻被最高法院以一頁A4紙發回;李永信也為此泣訴,他的痛苦無法形容,不知道司法的公平正義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