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釀悲 告訴孩子理由 比喝斥有用
仰望採光罩可發現一處破洞,即為學童墜落處。(記者羅欣貞攝)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有23年輔導兒少經驗的屏東家扶中心社工督導黃淑玲表示,發生類似事故,通常是因為孩子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後果,也許他們知道大人說這樣做危險,但不知道「為什麼危險」,建議家長或師長平日應該多花時間建立孩子的危機意識,不宜只是阻止、喝斥,而是要告訴孩子理由。
黃淑玲建議,以本案採光罩來說,應告訴孩子那不是讓人踩的、它的承重量可能只有多少、如果踩上去會掉下去等;又例如,家長看到車子來了要孩子快閃,如果再加一句「你很小,車子很大、很快,開車的人看不到你,就會撞到你」,孩子就知道為什麼要離車子遠一點了;此外,更要時時讓孩子建立「沒有東西比生命安全更重要」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