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沒收車輛 草案獲共識
酒駕致死傷將強制沒入肇事車輛,草案已獲朝野共識,圖為警方設置酒測攔查點。(資料照)
〔記者陳宜加、張菁雅、楊政郡、歐素美/綜合報導〕酒駕零容忍是社會共識,但酒駕及酒駕肇事仍一再發生,為有效遏止酒駕不法,交通部表示,未來若再發生酒駕致死傷,將強制將酒駕肇事車輛沒入,目前已完成草案,去年底經立法院臨時會朝野協商達成共識,最快下會期即可處理。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指出,目前規定酒駕車輛移置保管,待繳清罰鍰才能領回,但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去年4月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草案,針對拒絕酒測、酒駕累犯、拒測累犯3種人,若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當場立即沒入車輛。
台中市長林佳龍昨天表示,酒駕是最大公害,酒駕肇事後,肇事車輛成為犯罪工具,建議中央修法將酒駕肇事車輛沒入,相信一招就能見效。
台中地檢署一名檢察官則說,沒入車子並不是遏止酒駕肇事的必然因素,應符合比例原則,由法官就個案情節認定,如果要修法改為「應沒入」,則應該詳細規定「沒入條件」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