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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你好嗎?」慈悲殺癱兒父獲輕判

何男(紅衣者)掐死腦麻兒,庭訊時回想案發時的情景,曾痛哭失聲。
(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何男(紅衣者)掐死腦麻兒,庭訊時回想案發時的情景,曾痛哭失聲。 (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7/12/28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殺了你,好嗎?忍耐一下就可以變天使…」,台北市43歲鐵工何忠明長年照顧罹患腦性麻痺的21歲長子,去年3月間他因不堪心力交瘁,將兒子載到基隆河畔親手掐死,自首後被依殺人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他符合「利他殺孩、慈悲殺人」類型,昨依自首、情堪憫恕等理由減刑2次,將他輕判2年半。

自首後痛哭不止

據悉,何男與妻子育有2子,其中早產的長子出生時曾遭臍帶繞頸導致缺氧窒息,一度瀕死,經醫護人員努力救治後雖保住一命,但一歲時就被確診罹患腦性麻痺,除了四肢萎縮無法自由活動、得坐輪椅代步外,情緒也不穩定,有尋短傾向。

稱兒子點頭同意

開庭時,何男憶起案發情景仍忍不住淚如雨下,他說,前年3月22日他開車載兒子至基隆河堤外,問兒子:「大家都累了,殺了你,好嗎?忍耐一下就可以變天使…,就能走路不用靠別人了!」語畢,他看見兒子點頭,便出手掐死兒子,「等到他不動之後,我才鬆手,抱著他大哭說對不起,陪著他聊天、聽音樂」,久久才起身打電話報警自首。

何男除堅稱兒子當時同意他動手、願意測謊外,還泣訴:「我看他活得很累,若送他去教養院被綁起來一輩子,我想他也不會要,他也想要解脫,我覺得他現在一定過得比以前好!」此外他也透露,原本想和兒子一起走,但考慮對家人的責任未了才作罷。

法官判定「利他殺孩」

何妻作證說,夫婦倆從兒子1歲起就跑遍各大醫院,試遍復健、針灸、電療、開刀等方式,但兒子年紀愈大肢體就愈僵硬,因多重重度障礙而全日需人照顧,在校又被同學嘲笑、孤立,以致情緒焦躁,會突然摔東西、咬自己手臂、用頭撞牆、踹人、故意摔倒等,尤其從啟智學校畢業後,情緒起伏更大,對於大人的批評很敏感,生氣時會大哭、自殘,還會攻擊別人,讓家屬真的備感辛苦。

合議庭認為,何男與家人一直積極為子奔波求醫,經無數次失敗、挫折後,才選擇以終結兒子生命來結束一切,並相信兒子能藉此解脫,符合「利他殺孩、慈悲殺人」的類型,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加上全案符合自首要件,因此得給予兩次減刑,將殺人罪最輕法定刑期10年「對折再對折」後,將何判刑2年半。

除了殺人 應還有別的選擇

本案雖獲法院輕判,但律師陳敬暐指出,刑法上「顯可憫恕」條件頗為嚴苛,須在一般人的普遍價值中,達到逼不得已的程度才行,實務上許多犯罪被告都主張自己有苦衷,但絕大多數都只是自己主觀想法,難以自圓「非犯罪不可」的必要性,因而不被法官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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