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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連詐「活動費 」 林崑城剛判刑又起訴

高雄地檢署昨將林崑城依詐欺取財罪起訴。(記者鮑建信翻攝)

高雄地檢署昨將林崑城依詐欺取財罪起訴。(記者鮑建信翻攝)

2017/09/07 06:00

〔記者黃良傑、陳昀/綜合報導〕法官林崑城轉任律師後,得知前桃園縣議員黃享欽因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竟向黃妻稱可動用司法界人脈與資源救黃,但需200萬元私下運作,林崑城收錢後避不見面,黃假釋出獄後提告,高雄地檢署昨將林崑城依詐欺取財罪起訴。

目前擔任立委鄭寶清服務處主任的黃享欽聞訊表示,當年是透過前監察委員、律師趙昌平認識林崑城,林告訴他「會好好處理、會圓滿」,沒想到對方事後突然失聯,他直到服完刑出來才知受騙,憤而提告,但已事過境遷,不想再被此事牽連,也不想多談,希望司法公平處理。

起訴書指出,67歲的林崑城為法訓所14期結業,曾擔任檢察官、法官、庭長,以及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等職務,1996年離職轉任律師;2005年間,他得知前桃園縣議員黃享欽涉犯貪污案被判8年定讞,入獄前委任律師趙昌平提非常上訴被駁回。

林崑城向趙昌平取得黃妻的電話並聯絡她,稱可動用司法界人脈資源救黃享欽,黃妻信以為真,2006年1月間約在咖啡館,把200萬元現金交付林崑城,林拿錢後4天便出國赴美,黃享欽也入獄服刑。

黃妻發現受騙告訴趙昌平,趙因聯絡不上林律師,基於道義先代墊部分款項,黃享欽假釋出獄後提告,被告林崑城辯稱200萬元是訟訴費,事後曾透過趙律師返還,但趙律師否認是訟訴費,雄檢偵結將被告起訴。

林崑城轉任律師後,涉嫌多次利用司法官背景,向當事人表示可疏通承審法官,今年7月間,才因詐騙13名官司中的當事人,索取高達1900萬元「活動費」,被高雄地院以18個詐欺罪重判8年6月,宣告沒入1370萬元贓款,林崑城續押中,全案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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