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燒死親友 判賠枉死看護子女千萬
翁仁賢去年除夕竟趁一家人圍爐之際,潑汽油縱火燒屋,造成6死4傷慘劇,其中協助照顧翁父的程姓女看護也枉死,桃園地院判翁男須賠償女看護子女1049萬元。(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53歲男子翁仁賢認為父母偏袒兄長,去年除夕竟趁一家人圍爐之際,潑汽油縱火燒屋,造成6死4傷慘劇,其中協助照顧翁父的程姓女看護也枉死,程女的4名子女向翁男提出民事求償,桃園地院判翁男須賠償原告1049萬元。
民事審理期間,翁男不曾出庭,也未向法院提出答辯。程的子女表示,深知即使法官判決賠償也可能拿不到,但一定要為親人討回公道;他們說,媽媽辛苦將他們扶養長大,還來不及盡孝道,就因翁男的惡行遭逢喪母之痛,「絕對不會原諒翁男」。
翁男於去年2月7日除夕夜,一家16人開心圍爐之際衝進屋內潑油縱火,造成父母、2名姪兒、姪兒的妻子及程姓女看護共6人死亡;翁落網後冷血說「一點都不後悔,很早就想這麼做了」。桃園地院將翁男判處死刑,現由高等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