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保護傘 恐成犯罪溫床
法官透過戴男的打卡資料,仔細查證。圖為模擬圖 。(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我國目前並無網路專法,「數位通訊傳播法」與「電信管理法」也還在草案階段,由於臉書或LINE這類的跨國網路社群公司,在台沒有主管機關,我方公權力對這些業者並無強制力,遇到網路犯罪,檢警只能「拜託」業者提供IP,這種公權力真空狀態,為犯罪者撐起保護傘。
臉書起初拒絕我國調閱犯罪帳號的資料,但越來越多案件發生,於是開放殺人、擄人勒贖、毒品、妨害電腦使用、違反組織犯罪、兒少等6大案,供查詢IP與註冊資料,但我方認為不夠,經多次協商,去年2月,臉書同意再增加詐欺、竊盜、性犯罪等3大案類,至於急難救助(含自殺)類案件,臉書先前已開放調閱帳號資料。
刑事局表示,臉書認為妨害名譽在美國屬民事案件、非刑案,且此類案件太多,資源無法負擔,基於網路言論自由立場,不願提供帳號資料。
刑事局統計,近一年來,我國向臉書調閱逾千筆資料,詐欺與妨害電腦使用分居前兩名,不過臉書雖同意提供資料,但因不受台灣法規限制,有時警方公文「有去無返」,也莫可奈何。
專辦科技案件10幾年的刑警指出,臉書調資料往返需耗時一個月,但至少願意開放9大案供查詢,而LINE對我國政府理都不理,多次交涉仍未果,日本代理商至少應該在有犯罪事實下,有條件提供解碼程式,避免淪為犯罪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