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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經懺悔太晚了 前保齡球國手砍警13刀 判9年半定讞

    張家逢露出手臂的傷痕表示,目前左肩仍無法自如運動。
(記者吳仁捷攝)

    張家逢露出手臂的傷痕表示,目前左肩仍無法自如運動。 (記者吳仁捷攝)

    2017/07/08 06:00

    〔記者楊國文、吳仁捷/台北報導〕曾代表我國在東亞運奪金的保齡球國手吳志展,不滿被警員張家逢連開6張違規停車罰單,當街持鋒利的剁骨刀連砍張員13刀,險些奪命,追砍過程中還不斷大呼「給你死」,吳男庭審時流淚道歉,堅稱無殺人意圖,並稱每日在看守所抄寫佛經懺悔,懇求法官輕判,但張員痛批吳男公然追砍執法員警,「應接受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最高法院昨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吳男9年6月徒刑定讞。

    特別的是,本案高院今年5月4日才宣判,吳男收到判決書後才能具狀提出上訴,最高法院等於是在不到兩個月時間就判決定讞,與過往相比實屬罕見;法界指出,此案明顯是最高法院有意速審速結,對挑戰公權力、傷害執法人員者做出警惕宣示作用。

    受傷警不滿凶嫌獲輕判

    被害人新北市海山分局警員張家逢經過近一年休養,5天前重返原單位工作,他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認為吳男只判9年6月,但只要關5、6年就可假釋出獄,根本沒達到警告與處罰效果,判決嚴重打擊警察等執法人員士氣跟尊嚴,且吳男至今並未與他和解,呼籲司法單位就算吳男入監服刑,沒和解前不能讓他假釋。

    57歲吳男原本是鐵板燒師傅,去年8月2日下午4時,發現他違停在新北市板橋區溪頭街的小客貨車,在8月1日、2日被連開6張罰單,而開單警員張家逢當時正好在附近執行違規取締勤務,吳男上前質問張員:「這些是不是都是你開的?」還把車子停在路中央不動,發洩不滿。

    張員勸吳男移車,勿妨礙他人通行,吳男不理會,張員拿出相機蒐證,吳見狀情緒失控,從車內拿出剁骨刀,朝張員猛砍13刀後逃離,張員因執行單純交通取締勤務,未配槍而無力反擊,所幸緊急送醫撿回一命。

    兩刀揮向頸部 有殺人犯意

    審理時,吳男始終否認有殺人意圖,自稱「平時待人客氣」,供稱當時腦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檢方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張員被吳男追砍倒地後,吳男仍一再上前揮刀,其中2刀揮向張員左頸部,還曾以雙手握刀「由上往下」猛砍,檢察官認定有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一審法院判處吳男9年半徒刑。

    吳志展自稱每日在看守所抄寫佛經懺悔,懇求法官輕判,但最高法院仍判吳9年6月徒刑定讞。
(資料照)

    吳志展自稱每日在看守所抄寫佛經懺悔,懇求法官輕判,但最高法院仍判吳9年6月徒刑定讞。 (資料照)

    吳志展不滿被警員張家逢連開六張違停罰單,當街追砍張員13刀。
(資料照)

    吳志展不滿被警員張家逢連開六張違停罰單,當街追砍張員13刀。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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