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殘騎士 違停的代價:730萬

盧姓男子把小貨車違停在路旁,垃圾車被迫逆向,致葉姓騎士摔車,與女友雙雙受重傷。基隆地院判盧姓駕駛要賠730萬7541元。(記者林嘉東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盧男將客貨車違停在僅一個車道的路旁,垃圾車被迫跨過雙黃線逆向行駛,害葉姓騎士摔車,左手摔成殘廢,後載的練女摔斷4顆牙齒,基隆地院認為盧男違停是肇事主因,昨判他要賠償2人合計730萬6941元。
判決指出,盧男3年前某日上午,把小客貨車違停在新北市瑞芳區路旁,該路段是雙黃線兩線道(同向一個車道),致駕駛新北市環保局垃圾車的顏姓駕駛,被迫跨過雙黃線到對向車道,逆向行駛。
垃圾車行駛到對向車道,葉姓空調技工騎車搭載練姓女友,與垃圾車發生碰撞摔車,造成葉男左上肢、手指機能與握力完全喪失等傷害,練女摔斷4顆牙齒、左股骨、肋骨骨折。
葉某起訴主張,事故後他左手的機能完全喪失,生活無法自理,勞動能力減損,向盧求償748萬餘元,練女則以她被撞斷4顆牙齒,植牙與矯正治療及精神慰撫金求償426萬餘元。
法院認定,盧男違停是事故肇事主因,垃圾車顏姓駕駛為次因,唯葉、練撤回對顏的告訴後,改告國賠未注意請求權時效已過,判顏不用賠。
法院認定,葉男與練女的請求有理由,盧要賠償葉男532萬8195元、練女197萬8746元。
女友跑了 騎士嘆沒未來
葉受訪時指出,3年前這場車禍,害他左手殘廢,女友也因此跟他分手;3年來無法工作,對他是一輩子的傷害,何況他今年才30歲,接下來的人生要怎麼面對,對他太殘忍了。
葉說,法院輕判盧只賠他500多萬,根本不夠;再說,盧迄今沒賠他一毛錢,他一定會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