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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癱大學生 還說他可賣彩券

法槌

法槌

2017/06/05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把大學生撞成植物人,還跟法官說「將來他可以賣彩券」!陳姓男子開車違規左轉,撞上騎機車的蔡姓男大生,導致全身癱瘓,蔡家提起附帶民事求償時,陳男竟說「年輕人好得快,以後可以去賣彩券」,法官根據醫師鑑定報告,確認蔡男終生喪失機能,判賠927萬元。

違規駕駛判賠927萬

蔡男父親指控,103年9月14日下午3點多,陳男開車行經新竹縣橫山鄉中豐路,在多車道左轉彎,未打左轉方向燈,由外線車道逕行左轉彎,撞上當時騎機車的兒子(21歲)。

事後蔡男腦部開刀3次、手部開刀3次,大動脈開刀1次,至今躺在病床上,四肢無法動彈,終生喪失機能,生活起居需專人24小時照護,右眼失明、無法講話。

蔡男當時為大葉大學電機系三年級學生,事後需請看護照顧,加上此生無法工作的損失及精神慰撫金,蔡家共向陳男求償2344萬元。

陳男辯稱,蔡男年紀甚輕,傷勢回復較快,日後有望復原,即使行動有所不便,仍可做文書、文創、設計或賣彩券等工作;蔡家請求無勞動能力部分損失979萬元,不合情理。

法官調查,蔡男經確診終生喪失機能,生活起居需專人24小時照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陳男所辯不足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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