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變性侵 神棍重判4年半
2017/04/29 05:3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王姓男子在屏東開神壇,友人託他幫女兒小薇(化名)「開示講道」,王男竟以檢查處女膜名義,把未成年的小薇載到摩鐵性侵,王男事後雖賠償15萬元,最高法院仍依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判處4年半徒刑確定。
少女交男友 父親託開示
判決指出,17歲的小薇私下交男友,父親知道後很反對,請王男對小薇「開示」。103年9月1日下午3點,王男開車去小薇家接她,王男見小薇單純可欺,且一心想保護男友,藉口檢查她處女膜有無破裂,載小薇到摩鐵。
王男進摩鐵後,誆稱到醫院檢查處女膜前,須先把身體洗乾淨,小薇遂進浴室洗澡再圍毛巾躺在床上,王男趁機壓住小薇身體,拿掉她身上毛巾,先猥褻再性侵,小薇不敢反抗,只能拿棉被蓋住眼睛,事後揭發王男惡行,父親帶她去醫院檢查,但擔心王男有黑道背景,遂找議員協調,王男賠償15萬元並簽和解書。
議員協調 惡男賠償15萬元
庭訊時,王男否認性侵,聲稱議員介入協調,他為息事寧人才簽和解書並賠償,歷審都不採信王男辯詞,痛批他不顧小薇涉世未深性侵,事後還否認犯行,但考量他已達成和解,將王男判刑4年半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