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漏開發票 才有獎金
南區國稅局指出,檢舉逃漏稅必須檢附具體的事證,以使用統一發票的店家為例,店家應該開立發票,卻只開收據,該收據即可做為逃漏稅的證明。情境照(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葛祐豪、蔡文居/綜合報導〕高雄昨天傳出檢舉千件逃漏稅未成功,一毛獎金也拿不到,國稅官員指出,檢舉人一定要附上漏開發票的具體事證,才可能拿到獎金。
南區國稅局指出,檢舉逃漏稅必須檢附具體的事證,以使用統一發票的店家為例,店家應該開立發票,卻只開收據,該收據即可做為逃漏稅的證明。另外,現在很多人在網路上購物,如果業者未給發票,匯款資料及物流憑據也可做為證明。
高雄國稅局說,民眾應檢具違章漏稅事實及可供偵查的具體事證(例如:網路交易平台的頁面及路徑、刷卡紀錄或金融機構付款帳號等資料);如果只是模糊指稱「某某行業聽說收入很豐厚,這些人一定是逃漏稅」,未檢附相關具體事證,無法進行後續稽查作業。
高雄國稅局表示,為保護檢舉人,因此未針對單一檢舉人的最高檢舉件數與獎金做過統計;但據了解,曾有單一檢舉人領過數十萬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