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檢嫖幼齒 寫悔過書換交保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資料照)
〔記者楊政郡、顏宏駿、項程鎮/綜合報導〕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停職中),涉嫌與17歲少女性交易,且「吃好鬥相報」,在社群網站協助媒介性交易,蔡曉崙被羈押期間,寫悔過書寄給法官,蔡於3月底已被法官裁定以50萬元交保,台中地院昨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刑1年10月懲戒;承辦檢察官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蔡曉崙判1年10月 有罪定讞將免職
判決書指出,蔡曉崙在104年3月經網友介紹認識17歲少女,約出用餐後,至汽車旅館性交易,支付3500元。此後兩人互有連繫,蔡以「小輪子」暱稱,在網站張貼少女的「照片、身高、胸圍、幼齒、性交對價及可約時間」等媒介訊息,有5男透過蔡居間協助完成性交易。
蔡在檢方偵辦時僅坦承嫖妓,否認媒介性交易等犯行,檢方聲押獲准,蔡審理時坦承犯行,寄自白悔過書給法官,內容大致是「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對不起家人及社會大眾的期許,沉迷不當網站中迷失自己,深感抱歉」。
法官認為蔡已坦承犯案,無串證之虞,所犯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今年3月底已裁定以50萬元交保,但每週一、三、五須到派出所報到。
法官並審酌蔡自白悔過,又與少女達成和解,仍依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後已改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其中與未成年人性交易判刑3月;另媒介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公務員刑責須加重二分之一,蔡此部分判1年7月。
蔡曉崙的辯護律師黃鼎鈞私下表示,蔡曉崙生活單純,也很宅,可能是工作量大、壓抑,一時失足觸法,他事後很懊悔。彰化地檢署在蔡羈押時,即對其做出停職處分,法務部表示,蔡一審判刑後,仍將繼續停職,未來如有罪確定,將予以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