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闖馬路害騎士摔死 判賠565萬
李姓騎士閃避亂過馬路陳姓婦人當場摔死,現場血跡斑斑。(記者林嘉東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過馬路不走斑馬線,害人害己!
不走斑馬線肇禍 判刑半年
陳姓婦人要過馬路,捨30公尺外的斑馬線不走,突然直接穿越馬路,害30歲的李姓機車騎士摔死,陳婦也被撞傷。
刑事部分,陳婦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半年,得易科18萬元罰金,民事部分,被判須賠償死者的雙親扶養、精神慰撫金共565萬3187元。
判決指出,54歲陳姓婦人前年9月某晚與家人用完晚餐,要到基隆市北寧路對面的停車場搭車,她不走斑馬線,突然任意穿越馬路,李姓騎士載著吳姓女友閃避不及,撞上陳婦後,失控滑到對向車道,再撞上徐男駕駛的轎車停住。
騎士閃避不及 當場死亡
李男頭部、頸椎骨折,傷重當場死亡,吳女到院後,被檢查出肝臟破裂、肺部挫傷等傷勢。
檢察官調查,認定陳婦任意穿越馬路,導致李姓騎士摔車致死,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官判處陳婦半年徒刑。
李男的雙親另向陳婦求償喪葬、醫療、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共665萬3187元;法院認為,李男身故年僅30歲,卻因陳婦任意穿越馬路的疏失,導致李家雙親面對白髮人送黑髮人傷痛,陳婦除給付李男的雙親各150萬精神慰撫金,加上扶養、喪葬等費用,合併賠償565萬31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