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電玩案》坦承收賄573萬 貪警被起訴
高市三線一星警官李世昌,100年底至102年間涉嫌收受電玩業者賄賂被起訴。(資料照)
李世昌120萬交保境管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綽號「水餃」的高市三線一星警官李世昌,100年底至102年間擔任取締八大行業的專勤組專員期間,涉貪收賄573萬元,再向電玩業者通風報信,甚至放水不排臨檢,李被羈押4個月後坦承收賄,交出犯罪所得,雄檢昨偵結起訴,雄院裁定120萬元交保,境管並限制住居,並禁止與本案證人或有警職身分的人接觸。
3年內財產暴增1111萬
雖然李世昌已繳回573萬元,但檢方查出其犯罪行為起算3年內,他及家人的財產暴增1111萬元,扣除繳回賄款餘留538萬元,仍被檢方認定來源不明的犯罪所得,李堅稱是家產、贈與,法官命被告舉證來源合法,否則視為犯罪所得,一併宣告沒收。
雄檢調查,涉貪已停職的分局長李世昌自99年12月25日起至102年1月28日止,任職高雄市警局行政科專員,綜理專勤組電玩、色情取締工作,自100年3月間起至101年11月間止,按月收受高市鳳山、橋頭、岡山、仁武、大寮、前鎮、林園等區共30家賭博電玩業者推由白手套偵查佐葉嘉雄(已停職)交付賄款,李世昌前後收賄21次,並供出半數賄款朋分專勤組另一警官林振宏,個人共收賄573萬元,葉男則拿到12萬元走路工。
李世昌今年8月27日羈押禁見,檢調查出他曾多次約白手套在住家附近熱炒店交賄款,每次交付60至100萬元,犯罪期間及其後3年內,來源可疑財產就高達千萬元,李世昌向法官表示,會請家人補強銀行帳戶金流明細,證明並非不法所得,雄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被李世昌供出朋分上千萬賄款的前專勤組員、小港分局前行政組長林振宏否認收賄,目前仍羈押中,檢調再查獲林振宏駕駛其他電玩大亨胞弟的進口名車。原本偵辦李世昌貪污案暫告一段落,但官警涉貪與電玩弊案的調查並未停下腳步。
另2名白手套離職警員葉嘉雄、彭達明也被起訴,葉以5萬元交保、並繳回犯罪所得12萬元。李世昌昨由法院裁定120萬元交保後,由李的連襟出面付保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