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蕙肘擊惡煞 虎口遭割傷頭撞地
陳金標打劫江蕙弟弟家的影像曝光時,手上拿的一度被誤認是鐵棍(紅色箭頭),直到昨天才被證實是30公分長的西瓜刀。(資料照)
〔記者黃捷、王宣晴、曾健銘/新北報導〕天后江蕙救弟受傷,還一度遭挾持,她前天下午到士林地檢署製作筆錄,告訴檢察官:「歹徒拿刀架在我脖子上,喝令我交出錢和珠寶!」關鍵證詞讓法官認定歹徒陳金標犯下強盜未遂重罪,加上陳嫌有逃亡之虞,聲押獲准。
強盜未遂 惡煞收押
檢警認為,陳嫌在楓丹白露社區擔任清潔工約兩個月時間,熟悉社區內部,也知道江蕙弟弟與外傭住6樓,江蕙每星期都會來探望弟弟,每次來會給一定金額的生活費,加上江蕙十分出名,認定住所內應該有存放珠寶,因此選定為下手目標。
江蕙應訊時說,弟弟跟印傭住在6樓,當天她在2樓住所,事發時,印傭到她2樓住所拿晚餐,她聽到樓上傳來弟弟淒厲叫聲,直覺「出事了」,2人焦急跑上樓,一進門就見弟弟滿臉是血,與陳嫌站在客廳對峙。
幸好有圍巾護頸
江蕙說,陳嫌左手拿螺絲起子、右手拿長達30公分的西瓜刀,見她出現,馬上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喝令「快把錢和珠寶交出來!」她虛與委蛇, 趁陳嫌注意印傭時肘擊,她與陳嫌拉扯2分鐘,混亂中連鞋都掉了,印傭這時也衝上來抱住陳嫌。
江蕙回想,所幸她當時穿著厚衣並圍著圍巾,只有雙手虎口被刀子劃傷,陳嫌後來用力將她推倒,她的後腦撞到地板腫了一個包,陳嫌與印傭拉扯時,她跑下樓向警衛求救,與陳嫌遭遇過程大約20分鐘。
當天江蕙擔心影響警方辦案,第一時間未至警局做筆錄,江弟一時也說不清楚案發經過,印傭不擅長中文,陳嫌21日落網後,檢察官認為江蕙是重要證人,當天下午傳喚她出庭作證;檢方最後依強盜未遂、傷害、侵入住宅等罪嫌將陳嫌送辦,訊後聲押獲准。(相關新聞刊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