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狼性不改 性騷法首犯又掀裙
2016/11/21 06:0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10年前我國《性騷擾防治法》上路實施後的首名性騷擾犯張真祥,這些年來狼性不改,今年1月搭公車竟又掀開鄰座護專女學生的制服裙子,還偷摸受害人臀腿,落網後辯稱「公車晃動才碰到她」;法官認定短促的碰觸不可能掀起裙子,且他一犯再犯,將他判刑10月。
女學生父親出庭說,當時接到電話,發現女兒緊張得不知所措,一直哭泣,指示女兒把手機交給司機,他請司機報警逮人。
張男出庭時辯稱,因右腳痛,用左手扶著右腳,公車在行駛間不停晃動,他不小心碰到女學生臀腿,否認性騷擾。
法官認為,公車晃動只會造成短促身體碰觸,但女學生裙子卻從膝蓋上緣被拉至大腿一半,甚至還碰到被害人臀部,近年來又另涉多起性防案件,故不採信其辯詞,依性防法、兒少法判刑10月。